四川省教師職業(yè)行為“八不準”
一、不準在教學上敷衍塞責,誤人子弟;
二、不準歧視、侮辱、體罰學生和訓斥、羞辱學生家長;
三、不準使用不文明語言;
四、不準參與賭博、變相賭博等不健康活動;
五、不準在課堂教學中使用移動通訊工具;
六、不準索要和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禮金;
七、不準向學生推銷教學目錄以外的教輔資料、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;
八、不準亂辦班亂收費、強制有償補課。
廣元市教師“六不準”
一、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;
二、不準訓斥學生家長;
三、不準在工作日喝灑、打牌;
四、不準在課堂使用通訊工具;
五、不準在工作日從事有償輔導;
六、不準向學生推銷學具和資料。
|
分享
四川省教師職業(yè)行為“八不準”
[ 錄入者:admin | 時間:2007-04-25 17:15:00
| 作者:admin | 來源:本站原創(chuàng)
| 瀏覽:11663次 ]
分享
最新文章
微信公眾號
|管理入口 | 設為首頁 | 加入收藏 | 聯系電話 |
四川省廣元中學版權所有Copyright#2008-2017廣元中學外宣辦
地址:四川省廣元市利州區(qū)電子路 E-MAIL:gyzxwxb@163.com 郵編:628017 電話 0839-3302466 0839-3310161
蜀ICP備06003679號 川教GZ-20120056 川公網安備51080202000050號
[您是本站第72868255位訪客]