四川省教師職業(yè)行為“八不準”

一、不準在教學上敷衍塞責,誤人子弟;
二、不準歧視、侮辱、體罰學生和訓斥、羞辱學生家長;
三、不準使用不文明語言;
四、不準參與賭博、變相賭博等不健康活動;
五、不準在課堂教學中使用移動通訊工具;
六、不準索要和收受學生或家長的禮品禮金;
七、不準向學生推銷教學目錄以外的教輔資料、音像制品和其他商品;
八、不準亂辦班亂收費、強制有償補課。
廣元市教師“六不準”
一、不準體罰和變相體罰學生;
二、不準訓斥學生家長;
三、不準在工作日喝灑、打牌;
四、不準在課堂使用通訊工具;
五、不準在工作日從事有償輔導;
六、不準向學生推銷學具和資料。